云南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托“净网-2025”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日,云南警方公开曝光了10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赵某某、李某某为博眼球、蹭流量,以“重金悬赏寻妻”为噱头,在大理古城、三月街、生态廊道等公共场所拍摄视频并发布到网上,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大理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两人行政处罚。
罗某某、李某某、周某某、夏某、雷某某为博取关注,在公路上摆拍“持刀追砍他人”虚假视频并发布到互联网上,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评论,造成当地群众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昆明公安机关依法对五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杜某某为博眼球,在他人发布的放烟花视频下评论“盐津县水田坝放烟花炸死人”,乔某某看到后继续编造发布了相关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昭通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李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先后两次发布所谓“地震预警”信息,称四川将发生7.6级地震及云南、四川有5级左右地震,引发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当地居民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楚雄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李某某为博眼球、蹭流量,编造“云南省凤庆县某中学在食堂吃饭的学生全部拉肚子,学生经常吃到臭肉”等虚假信息在网上发布,引发网民关注讨论,对当地教育工作造成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临沧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黄某某为涨粉博眼球,使用网络图片制作视频谎称自己捡到一名弃婴,并声称女婴是在个旧市某十字路口发现,误导大量网民持续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红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杨某为博人眼球,发布一辆大货车侧翻视频,并在评论中回复:“人死了”。视频发布后,引发网民关注讨论,但杨某没有主动澄清消除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保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吴某某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自导自演了“只因买一个榴莲,被老公拳打脚踢”的虚假视频,并剪辑合成过往生病住院的视频素材,编造“被家暴”虚假事实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昭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王某看到小区内开展消防演练,为博眼球、蹭流量,对演练内容进行拍摄,编造了“小高层发生跳楼”等不实信息上传网络,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保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罗某某与杨某某为制造噱头、吸粉引流,将杨某某反绑在钢管上,并配文称抓到一小偷,为了进一步让网民相信事件的真实性,罗某某在评论区回复称“脚打断一只”,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红河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无边,法律有界。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上行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