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与舒某于2023年初相识,同年9月怀孕,并在年底结婚。2024年5月15日,孩子出生后,杨女士和孩子住进了母婴月子中心。据杨女士称,舒某曾长时间不出现,直到6月29日才到月子中心强行退掉了尚未到期的房间,过程中双方发生拉扯,导致杨女士伤口再次裂开。随后,舒某带走了孩子,杨女士多次尝试沟通未果。
杨女士提供的一张7月5日聊天截图显示,舒某曾提出“孩子跟你,房子给你,40万存款给我,每月抚养费一人一半”。杨女士认为,40万元存款和房子都是她的婚前财产,买车的钱她也出了10万元。2024年7月13日,两个月大的孩子被发现窒息死亡。杨女士还提到,今年3月,她和母亲回家里拿东西时,发现家门密码被修改,找来开锁师傅后遇到舒某,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杨女士称舒某夺过剪刀并对她们进行了殴打。起诉书显示,舒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24年9月4日取保候审。
杨女士提供的两份病历显示,她和她母亲均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分别有颈部挫伤和多处软组织损伤。襄阳市公安局东津新区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舒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舒某否认打人,称当天确实与杨女士母女发生争执,但抢夺剪刀后没有殴打行为。他不认可行政处罚,并表示正在申请行政复议。关于财产问题,舒某表示所有房子和存款都是他的,买房子时由于征信问题写了杨女士的名字,用她的名字贷款,包括后期装修花了30万,所有付款记录都有。
起诉书显示,舒某与杨女士结婚后,孩子出生后在医院、月子中心和家中生活期间,舒某参与了对孩子的照顾。医院医生、月子中心工作人员、舒某母亲等人多次提醒婴儿趴睡有窒息风险。从6月29日起,晚上由舒某单独照顾孩子,孩子采取身体趴着、头侧一边的姿势入睡。7月12日晚,为防止孩子跌落,舒某在孩子身体靠近窗户附近放置了一个蓝色枕头。次日凌晨1时许,舒某起夜时发现孩子还在趴着,拍了拍屁股后继续入睡。早上6时许,舒某起床时发现蓝色枕头搭在孩子头上,孩子面部朝下,面部发白,已无知觉。舒某及其父母立即联系120实施抢救,但孩子最终因体位性机械性窒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