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济宁的钟女士称,2024年1月31日,她的儿子马某某因酒后与人发生冲突,在多次被打后挥拳反击,导致对方倒地不起,两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2025年6月19日,微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马某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钟女士表示,马某某今年42岁,平时在村镇以开车拉货为生,家庭收入全靠他维持。事故发生后,钟女士和丈夫向亲戚借钱赔偿死者家属13万元,但并未取得谅解。案件一审开庭后,马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并在法庭上一直未认罪。
马某某的父亲介绍,事发当晚,马某某与朋友一起吃饭时遇到了王伟及其家人,两桌便凑成了一桌。马某某在庭审中供述,酒桌上他想要离开遭到拒绝,随后与王伟的儿子王宇发生争执并互相辱骂,王宇踢了马某某一脚并打了他一拳。双方被劝出店门外后,马某某用右拳击打王伟左脸部,王伟倒地后被送往医院,两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马某某随后被行政拘留,之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钟女士认为,马某某最初是被打的一方,只是在激怒下才还手一拳。判决书也显示,事发后马某某入住医院检查治疗,诊断结果为胸部外伤、胸壁挫伤、头部外伤和面部外伤。马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马某某对王伟的死亡结果无法预见,应定性为意外事件。
此外,关于马某某的行为是否直接导致王伟死亡也是一审中的争议焦点。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报告显示,王伟因脑血管畸形破裂引起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及脑疝和脑干水肿而死亡。饮酒、高血压、情绪激动等均可构成脑血管畸形破裂的诱发因素。多位证人提到,王伟事发前已饮酒且患有高血压。马某某的辩护律师指出,尸检报告中没有脸部被打后的青紫、淤血等伤痕记载,且王伟在被打之前已有过一次头部撞地的摔倒。法院最终认定马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