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广东海洋大学党政办公室针对此前的学生虐猫事件,在学校网站上发布了处分决定。根据该决定,食品科技学院学生崔某某于6月20日将他人饲养的猫带回其校外居住处,在喂养过程中被猫咬到,随后杀害了这只猫。
学校认为崔某某的行为违反了管理规定、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损害了学校和大学生的形象。依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的相关条款,决定给予崔某某留校察看处分,并暂停其学业。如果崔某某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或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此前,6月21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广东海洋大学一学生偷走校门口便利店老板的宠物猫,并在被抓后承认了虐杀猫并将其丢弃的行为。经证实,猫的一只前爪断裂,尾巴骨折,身上有明显烫伤痕迹,已无生命迹象。同日,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也发布通报表示已成立工作组对事件进行核查,并将依法依规处理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