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家医保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了《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文件提出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旨在适应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需求。新设立的商保创新药目录将重点关注那些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且对患者有显著益处但未被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药品。这份目录将为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互助等提供参考。
对于列入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将通过协商方式合理确定其结算价格,并探索实施更加严格的价格保密机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药品不会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以及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内。同时,还将做好商保创新药目录与现有医保目录之间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