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潘世庆(正厅级)因涉嫌受贿罪被调查。案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潘世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潘世庆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潘世庆1965年11月生,籍贯广西北流。他于2014年1月起任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1月起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直至被查。2024年12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潘世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