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邮局海关和新港海关接连查获多起走私明清珍贵文物案件,成功拦截了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流失海外。
在天津邮局,一批过机图样异常的出境邮件引起了海关关员的注意。这些邮件申报品名为“衣服、食品、化妆品和日用品”,但机检图像显示为茶壶、盖碗之类的陶瓷制品以及金属摆件,明显与申报不符,具有伪报瞒报特征。经开拆查验,发现包裹内有5件瓷器,其中一件青花瓷罐表面釉色饱满,光泽油润,使用痕迹和包浆自然,青花颜色和器型较有年代感。经专家鉴定,这是清代青花松竹梅纹罐,属于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
今年5月,天津新港海关在查验一票申报为“椅子、餐具”的出口家居用品时,发现实物中还藏有收藏物品。经文物部门鉴定,这批货物中包含3件明代青花瓷片。此外,在天津东疆口岸的一票出境货物中,海关关员还查获了一块清代文物浮雕人物故事花板,雕刻精美,人物造型细腻逼真,同样属于禁止出境文物。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任何单位或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走私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处罚。目前,上述案件均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