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距离2025年高考刚好过去了一个月。对教育领域来说,每年夏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高考。作为一个长期关注教育的记者,我对高考特别感兴趣,因为它不仅影响着12年的基础教育,还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的质量。
今年的高考有些特别,甚至有人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细心的人会发现,前两年高考除了自主命题的北京、上海、天津外,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还有“新课标全国Ⅰ卷”“新课标全国Ⅱ卷”“全国甲卷”“全国乙卷”,而今年除了自主命题试卷外,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只有“全国一卷”和“全国二卷”。
这一变化背后是两项与高考相关的改革落地。新高考的最大特点是在“选拔”的同时增加了“选择”。今年是第五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的首次高考。至此,全国实行新高考的省份达到29个,参加新高考的考生占全国的98%。
自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国新高考改革的大幕就此拉开。从2014年到2025年,11年、5批次、29个省(区、市)、新高考考生占比达到98%,这些数字都意味着以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为主要方向的新高考体系在我国已经基本形成。
新高考改革的核心在于赋予学生更多的选择权。从目前五批高考改革省份公布的各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看,总体框架是一致的,考试科目及安排上大致可分为两种模式:“3+3”或“3+1+2”。第一批和第二批改革试点省份采取的是“3+3”选考模式,前面的“3”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后面的“3”是考生要再从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从第三批改革开始,有关省份提出了“3+1+2”的选考模式:“3”依然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其中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无论哪种选考模式,新高考最大的特点就是在“选拔”的同时增加了“选择”。这一变化不仅促进了学生在知识结构上的文理交融,同时“学其所长、考其所长”的方式也更大限度地提高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自主性,使因材施教成为可能。
高考从“解题”转为“解决问题”。今年也是新课标在全国高考中全面落地的首次高考。2018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结合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安排和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地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按照计划,2022年秋季开学起全国各省(区、市)均启动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经过高中3年的学习,今年则是新课标在全国全面实施后的首次高考。
普通高中新课标的实施与新高考改革是相辅相成的,其背后是育人模式的变革。2018年,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普通高中新课标,提到普通高中教育不只是为升大学做准备,还应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和职业发展做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因此,普通高中的培养目标是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使学生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的能力。
“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成了新课标的核心。这意味着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素养,成了高考最应该考察的内容。考试命题改革正从“知识中心”转向“素养立意”,也就是考试到底考什么在发生变化。“知识中心”的考试更多依赖“记”住了多少,“记”准了多少,而“素养立意”的试题关注的是学生所学知识的真实应用,而且往往是综合运用。为实现这一考试目的,考生在考试中所要面临的就不是“纯粹”的问题,而是在一定情境中的问题、任务。
显然,高考已经实现了由“解题”到“解决问题”的转变。那么,新课标与新高考“齐头并进”,老师在教学中该如何应对这种变化呢?不久前举办的第五届中国语文教育高端论坛上,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郑国民提到,在语文课程改革不断深化、人工智能迅猛发展的背景下,语文课程应以具有进阶性、生成性和整合性学习任务群为组织方式,通过真实情境、统整主题和实践活动来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基础教育的课堂不再是老师讲知识点、学生记知识点的老样子,高考也正在远离那个“靠刷题拿高分”的时代。这种“反刷题”的变化给身处其中的学生、家长、老师,甚至社会带来些许不适应。近年来,高考后喊“难”的声音不绝于耳,其实这种喊“难”,往往并非知识点的绝对难度,而是对情境化、综合性、应用性题目要求的不适应,是对传统“刷题”模式失效的直观反映。
中国教育苦应试教育久矣,《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要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机制,就必须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创新能力的培养应该从每一个中小学课堂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