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因微信办公违规被处理 警惕泄密风险。近年来,公职人员用微信办公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许多机关单位都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微信已经从单纯的社交工具转变为重要的办公软件。通过微信办公可以极大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在文件传送方面。
然而,并非所有的工作文件都适合通过微信发送。近年来,部分公职人员因在微信上处理工作事务时违规而受到处分。以下是几个具体的案例:
2016年10月,某市市委某部门为部署敏感工作印发了涉密文件,并通知全市29个乡镇派人签字领取。某乡政府干部洪某领取文件后,认为情况紧急且当时已是深夜,便将文件拍照发到乡政府微信群。随后,该文件被多次转发至多个微信群和微博,导致泄密。
2017年10月,某单位办公室副主任肖某为了向在外检查工作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找到保密员赵某查阅文件,擅自用手机对一份机密级文件部分内容拍照并通过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领导。案件发生后,肖某被撤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调离岗位,赵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同年10月,某县司法局从机要局领取四份涉密电报后交给跟班学习的刘某。由于正值十一长假期间,单位放假,刘某将文件报头拍照并发至司法局工作微信群请示局长何某如何处理。何某指示刘某将文件内容发到群里告知大家,刘某照做。事件发生后,何某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并按科员安排工作,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
2015年3月,某广播电视台所属报社总编办工作人员陈某接到一份涉密文件后,为迅速将内容告知正在北京指挥两会报道的报社副总编牛某,用手机将通知拍成图片准备通过微信发送。操作过程中误将图片发到了一个微信群,导致信息外泄。事后,陈某被辞退,报社总编办主任张某被停职检查,总编室主任陈某被停职反省,报社总编辑秦某受到通报批评及扣除绩效处理。
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在使用手机处理公务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