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的胥女士发现67岁的丈夫沈先生与50岁的闺蜜陈女士有婚外情,并且沈先生多次给陈女士大额转账。胥女士和沈先生于1989年结婚,共同生活了三十多年。2024年7月,两人结束了长达35年的婚姻。
离婚后,胥女士将前夫和闺蜜告上法庭,要求认定前夫赠与的86000元无效,并返还一半的转账款43000元。她查到在2023年至2024年间,沈先生多次给陈女士转账总计86000元。
法庭上,沈先生和陈女士辩称,他们之间的金钱往来是借贷关系,并没有逾越界限。陈女士还表示其中一笔4万元是自己向胥女士借钱时,胥女士指示沈先生转的,后来她已经归还了这笔钱。
法院梳理转账记录发现,沈先生不仅给陈女士转账了86000元,实际上共转账14万元。也就是说,沈先生总共给陈女士转账了186000元,比胥女士诉请的金额高出10万元。
通过胥女士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沈先生和陈女士之间的关系逐渐浮出水面。2024年5月20日,胥女士在微信中警告沈先生,“我已经知道,这次到西藏你是和陈某一起去的”“做人没有底线,老天是不会容的,会遭报应的”。此事也在胥女士和陈女士同在的“五朵金花”闺蜜群里爆发,胥女士当众指认陈女士,“我已全部调查清楚,这次到西藏你是和我老公一起去的”。陈女士则回呛“臆想症太严重了,觉得人人都要和你抢老公,撒泡尿照照你配吗”。
法院审理认为,沈先生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相应的赠与行为无效。最终,法院全额支持胥女士诉请的43000元转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