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系列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的典型案例,其中“陈某与孟某等人名誉权纠纷案”尤为引人关注。涉案账号是一个知名相声演员粉丝的超话账号,由孟某手机绑定、高某身份信息实名注册,两人共同管理使用。
陈某观看该相声演员的演出后,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发布了观后感,因意见不合与粉丝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生争执。随后,涉案账号发布多条信息,将陈某的社交账号等个人信息置顶公示,并列出陈某与粉丝争执的消息网址链接,还公开了投诉模板,号召其他粉丝投诉陈某的社交账号。陈某的社交账号收到了众多粉丝的私聊辱骂。于是,陈某诉至法院,请求删除相关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审理法院认为,陈某仅是针对某相声演员的演出发表观后感,后与个别粉丝发生言语争执。涉案账号借维护相声演员声誉为由,号召其他粉丝投诉陈某社交账号,持续对其进行网暴,严重侵犯陈某的名誉权。最终判决孟某、高某删除涉案相关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陈某损失。
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开盒挂人”问题整治,各平台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开盒”乱象。“开盒挂人”是一种新式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搜集个人隐私信息并在网络公开发布。据2024年中国网络安全报告显示,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案件同比上升37%,社交平台成为重灾区。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应用场景不断增多,给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黑客通过攻击企业、政府或教育机构数据库,或者建立钓鱼网站诱导填写敏感信息,或者利用目标在不同平台的公开信息进行关联分析,甚至冒充快递客服人员骗取身份证号,最终获取用户真实敏感个人信息。此外,某些内部人员如保险公司销售人员、银行柜台员工等受到金钱诱惑,非法窃取和泄露用户个人信息。这些不法分子通常将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整合、分析,形成“社工库”,并通过暗网或匿名群组兜售信息,交易过程使用虚拟货币实现资金交易,隐藏犯罪痕迹。
打击“开盒”行为,构建网络和谐生态,不仅需要网民坚守第一责任人的信息保护义务,还需要收集、存储用户个人信息的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和技术上加强对员工的信息安全教育,做好敏感信息权限控制和全流程追溯体系。
面对“开盒”威胁,网民应当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避免信息泄露。在不同平台使用差异化账号体系,注册设置不同密码,游戏、社交账号勿与真实身份强关联。社交平台避免暴露住址、学校、工作单位等定位信息,快递单、车票、保单等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需涂抹关键信息后再丢弃。定期查询个人信息是否被非法注册,增强对陌生链接的警惕性,安装可靠的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
遭遇网络“开盒”时,应保留侵权的相关证据,拍摄或用区块链技术固定保存“开盒”信息的截图、视频、聊天记录等。通过网络平台的投诉举报功能联系运营商,请求删除相关帖文,减少信息传播范围,屏蔽有关用户账号。若“开盒”行为威胁人身安全、个人隐私、财产安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与保护。对于尚不构成立案条件的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责任。为降低对自己生活的影响,可以更新敏感信息,如更换手机号码与社交账户,冻结更新银行账户,重新评估隐私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