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蒋女士在一家美甲店充值了1.3万元。由于店铺更换经营者,她要求退款,但被告知还需倒欠1980元。对此,蒋女士将美甲店告上法庭。
法院调查发现,蒋女士办理的是五折卡,消费时按正价的一半扣款,并且店内还赠送了3284元。法官认为,美甲店更换经营者导致蒋女士无法继续享受原有的消费条件,因此赠送的金额已经生效,美甲店无权要求按原价计算退还赠金。
最终,法院判决美甲店退还蒋女士813元。法官提醒消费者,在预付充值时应通过合同明确赠送、退费等相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