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经常需要对涉案商标、企业字号、商品名称的知名度进行举证。一般的思路都是提供媒体报道、荣誉奖项、销售收入、广告费用的审计报告、宣传资料等。这些证据动辄数以百页乃至千页,给当事人举证以及法院认定知名度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担。(PS:打印纸质材料的过程十分累人,也不环保)
云知队结合自身多年来处理知识产权诉讼的实务经验,在此分享一些实用又简单的工具,它们可以用于商标,或者商品名称、企业名称等的知名度举证,也可用于商业诋毁纠纷中对被告诋毁行为负面影响的证明。比起连篇累牍的媒体报道、审计报告、荣誉奖项清单,它们更方便、成本更低、更直观,并且也逐渐被法院接纳。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相信各位同行朋友一定能够举一反三,探索出更多的用途。
1、微信指数
微信指数是微信推出的基于微信大数据的移动端指数。现阶段微信指数作为内嵌于微信当中的小程序形式存在,便于微信用户了解关键词搜索热度,帮助企业更好地掌握实时搜索舆情状况。计算范围包含且只包含微信搜索、公众号文章及朋友圈公开转发的文章。
获取方式:在微信页面最上端搜索框搜索【微信指数】即可获取该功能,输入关键词就可以获得这个字段7日、30日与90日在微信内的热度情况。
示例:以「丁真」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
(拖动小黑点,还可以查看具体某一天的指数)
应用案例:原告深圳市四季优美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皇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号:(2017)粤73民初2103号】
本案中,原告向法院提交了百度指数和 微信指数等证据主张可用于进一步证明其生产的随便果糖渍青梅商品的知名度。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最终认定“随便果”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
2、百度指数
百度指数是以百度海量网民行为数据为基础的数据分享平台,可以用于研究关键词搜索趋势、网民需求变化、监测媒体舆情趋势、定位数字消费者特征;还可以从行业的角度,分析市场特点。百度指数关键词的收录方式分为自动收录(某关键词搜索量触发了百度的收录机制)以及购买关键词收录(付费让百度收录某关键词并提供百度指数数据)。 注意:在被百度指数收录前的数据默认为0。
获取方式:百度搜索「百度指数」就可以找到。登录百度指数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一个关键词,按一下“查看指数”按钮,即可搜索出对应的指数数据。此外,百度指数还可以实现关键词比较搜索,对比更直观。
示例:继续以「丁真」为例。
(为什么2月16日那天搜索量暴增呢?有没有读者可以科普一下...)
(这张更加直观,能看到「丁真」在2020年11月12日之前的搜索量为0)
应用案例:飞狐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硕文软件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2017)浙8601民初665号】
本案被告研发的乐网软件可用于屏蔽原告搜狐公司的视频广告,原告以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向法院起诉。原告提交的证据中,包括 百度指数页面,用于证明硕文公司软件的影响力在迅速增加,越来越多的用户搜索乐网软件进行使用。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对该证据予以认可。
3、淘指数
淘指数,现名【生意参谋】,是阿里推出的针对淘宝平台内部交易数据的分析产品。
获取方式:百度搜索【生意参谋】,进入到页面。现在要使用该指数,必须在淘宝上开设店铺,用起来比较麻烦。
应用案例:上诉人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周乐伦、原审被告广州市盛世长运商贸连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2015)粤高法民三终字第444号】
原告在诉讼中提交了 淘宝指数和百度指数,证明:1.淘宝指数曲线显示,“新百伦”、“纽巴伦”和“NewBalance”搜索指数曲线完全一致,意味着在淘宝商城内,凡是搜索“新百伦”、“纽巴伦”,搜索结果都指向“NewBalance”产品。2.新百伦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不仅侵害了周乐伦的“新百伦”商标权益,同时还损害了“纽巴伦”商标权人的商标权益,可见新百伦公司的侵权行为特别霸道、恶劣。3.百度指数曲线显示,对“新百伦”的搜索量远远高于“NewBalance”及“纽巴伦”,也意味着“新百伦”商标标识对新百伦公司产品销量和利润的贡献率远远高于“NewBalance”及“纽巴伦”。法院最终认定被告新百伦公司构成对原告周乐伦的商标侵权。
4、微博指数【微指数】
微指数是对微博上关键词的提及量、阅读量、互动量加权得出的综合指数,更加全面的体现关键词在微博上的热度情况。
获取方式:百度搜索【微博指数】或【微指数】,进入相关页面,扫码进入微指数移动版。
示例:继续以「丁真」为例。
应用案例:原告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与被告韦仁、梁朕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2020)浙0192民初1638号】
原告网易公司为手游《阴阳师》的著作权人,对该游戏内的美术、音乐、文字等游戏资源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被告韦仁通过其微信账号公开发布了网易公司尚未官宣的两涉案新美术形象图。被告梁朕其微博号在新浪微博上予以发布,导致涉案“SP荒川之主”、“玉藻前-净魂狐焰”两个新美术形象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及散布。网易公司于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两被告侵害网易公司的作品发表权、作品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杭州互联网法院在事实认定中,采纳了原告提交的近七日的微博指数,认为从微博指数来看,《阴阳师》依然处于热搜的状态,认为其具备较高的知名度。
5、巨量算数【头条指数】
巨量算数是巨量引擎(字节跳动旗下平台)提供行业前沿及内容消费趋势洞察的平台,依托巨量引擎在技术、短视频、资讯等领域的丰富积累与前瞻性探索,向广告主、代理商及广大营销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来自巨量引擎的行业前沿及内容消费趋势洞察。数据来源是字节旗下的头条和抖音产品。
获取方式:百度搜索【巨量算数】,进入页面。
示例:还是「丁真」...
应用案例:原告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2019)京0108民初54091号】
本案原告(天眼查)诉被告(企查查)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原告认为其首创“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简称“三查”)广告语用于宣传“天眼查”,被告在宣传时将“三查”广告语用于自身广告宣传,并采用与天眼查整体相似的广告装潢设计(以蓝色作为背景色、白色作为广告字体色、广告主画面为自然人夸张迷茫表情的设计),造成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转移和淡化了天眼查依据相应广告享有的权益,获得本不应享有的竞争优势,违背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提交了百度指数、TalkingData移动观象台、 头条指数中“天眼查”关键词的整体日均值、移动日均值、整体同比和环比、移动同比和环比多数高于“企查查”;“天眼查”App的排名亦高于“企查查”App;抖音短视频App中,“天眼查”帐号的获赞和粉丝数远高于“企查查”帐号。金堤公司据此认为,“天眼查”产品及服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大于“企查查”。海淀区法院最终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6、Alexa网站排名
Alexa中文可以提供中文 网站排名,官方数据查询,网站访问量查询,网站浏览量查询,排名变化趋势数据查询等服务。注:由于该网站目前经营不善,其使用价值有所下降,在诉讼中也较少被使用,但作为辅助证据而言,仍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获取方式:百度搜索【Alexa网站排名】,进入页面。
示例:
应用案例:原告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2019)京0108民初54091号】
本案中被告企查查提交了Alexa排名,显示网站www.qichacha.com的全球综合排名第1665位,中文网站排名350,常用查询排名15;网站www.tianyancha.com全球综合排名第2954位,中文网站排名363,常用查询排名16,证明其运营的“企查查”产品及服务知名度较高,并无攀附金堤公司或其“天眼查”产品及服务的故意。
以上就是今天的云知队实务技巧分享,你学会(废)了吗?
本文作者:郭一帆,云知队实习生,浙江大学学士,美国罗格斯大学东亚研究硕士。
编辑|云知队
天册·合伙人罗云律师组建的知识产权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