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男方母亲被迫连签五份协议 案件二审将宣判!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刑事与民事二审将于4月16日公开宣判。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的一家宾馆里,郑女士回忆起儿子被羁押的711天,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
2023年5月1日,山西大同市阳高县27岁的席某某和24岁的女子吴某某举行订婚宴,双方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男方当天给女方一半彩礼10万元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并承诺结婚一年后,在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次日下午,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强奸。同年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对该案刑事部分作出一审判决,席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当庭上诉。
据郑女士回忆,事件发生后,女方亲属索要后续彩礼并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5月4日,女方前往派出所报案,当天郑女士签下一份保证书,称男女方领证后会办理房屋共同拥有手续,但需等在北京工作的女儿把房产证送来。5月5日,双方约定在民政局门口等待房产证,但女方突然表示不等了,认为席某某不珍惜她,随后向公安局报案,席某某因此被抓。
此前,女方家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是席某某强迫并强奸了她的女儿,并否认因房产证未加名和彩礼问题而报案。郑女士表示无法理解儿子如何从一个“准新郎”变成“强奸犯”。她只见过儿子两次,一次是一审宣判时,另一次是二审庭审时。她提到,儿子现在看起来老了许多,眼中失去了光彩。
在二审庭审过程中,郑女士和辩护律师提出了十几处疑点。例如,警方曾带女方去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且女方内裤、阴道擦拭物、卫生纸上可疑斑迹中均未检出人精斑。尽管如此,男方仍在鉴定意见未出的情况下被报捕、批捕。
郑女士还提到,事件发生后,她曾向法院提出返还10万元彩礼及2枚戒指的要求。女方声称已将彩礼退到社区,让郑女士去社区领取。但郑女士担心通过这种方式取回彩礼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或被迫签署协议,因此没有去社区领取。
郑女士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满,希望二审能对其提出的疑点做出合理解释,并作出公正判决。如果案件仍存疑或得不到公正判决,她将立即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