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民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首次联合出台的民政领域高技能人才文件。该文件针对养老护理员、殡仪服务员、矫形器装配工等特色职业工作者的职业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包括畅通民政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流动渠道、支持各地明确民政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对应关系以及强化薪酬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
近年来,民政技能人才队伍面临总体数量短缺、培养能力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新文件旨在解决这些问题,以满足社会和市场需求。特别是养老护理员存在较大缺口,老龄化速度快,养老护理需求与实际不相匹配。为应对这一挑战,意见强调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并强化紧缺人才培训,尤其是加大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提供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并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
此外,意见还优化了岗位使用机制,鼓励用人单位优先选拔民政高技能人才参与机构管理,提高人才待遇水平,完善人才津贴补贴制度,加大人才激励表彰力度。这些举措不仅明确了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也为相关职业工作者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过去,民政领域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面临“天花板”低的问题。为此,意见提出延展技能等级,将原有成熟度高、需求迫切的职业从“五级工”制拓展为新“八级工”制,即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这为民政高技能人才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意见还支持各地探索明确民政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对应关系,推动高技能人才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贯通发展,进一步明晰职业发展路径。
未来,民政部门将与各地合作,落实意见内容,加快培育能够支撑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随着文件的实施,相信在民政服务领域将涌现一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