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保卫部于6月13日发布了一则关于职工子女辛某危险驾驶情况的通报。通报称,2025年5月18日20时39分,三名学生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沿珞珈山路向自强大道方向行驶,因速度较慢引起了后方车牌尾号为X99的机动车驾驶员辛某的不满。当双方行至万林路口时,辛某驾驶机动车强行逼停了骑行的学生。
鉴于该事件性质恶劣,严重影响校园交通安全,武汉大学保卫部联合珞珈山派出所对辛某进行了约谈,明确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批评教育,辛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涉事学生书面道歉,并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依据《武汉大学校园内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取消涉事车辆在校园内的通行授权三个月。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文明驾驶,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共同维护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