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干部违停引发交通事故 家属质疑认定结果。7月9日凌晨,西安交警发布情况通报,关于媒体报道的“我市民警违法停车引发事故”一事,公布了相关调查情况。
2025年3月31日4时29分,在雁塔区某段,罗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姬某(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干部,非民警)停放于路边的小型普通客车左后部发生碰撞,导致罗某某受伤,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接报警后,交管雁塔大队进行了现场勘查等调查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于5月30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罗某某夜间行驶时观察不周、未确保安全,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姬某在道路上违法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事故认定书及时送达罗某某家属和姬某,并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姬某所在单位。
罗某某家属对认定书提出异议,并于6月9日提交复核申请。6月30日,该支队经复核认为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适用法律错误,责令雁塔大队重新调查、认定。目前,事故大队和法宣大队已介入调查认定工作,并将尽快依法依规作出结论,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此前报道,2025年3月31日凌晨4点左右,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二路路段发生一起事故。32岁的厨师罗某远从家中出发前往工作的餐饮店。4点40分左右,罗某远驾驶摩托车经过雁南二路电子西街路段时,撞上了一辆停放在主干道上的黑色汽车。事发时,这辆汽车在此处已经停放了近8小时。监控视频显示,涉事车辆上方有两个路灯熄灭,但这一情节被忽略。此外,罗家人质疑认定书忽略了全路段是禁停路段且有明显禁停标志的事实。
事故发生后,陕西立信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报告,事故发生时,罗某远驾驶摩托车的时速约为36公里,虽然佩戴了头盔且没有超速,但仍因伤情严重,经兵器工业总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罗某某家属还指出,雁塔大队在处理罗某某交通案时涉嫌程序违法。根据事故认定书及相关材料,负责处理该案的三名警察中,只有侯某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级资格,但在事故现场图以及勘验笔录上均未出现其签名。因此,罗某某家属对雁塔大队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申请复核。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随后作出复核结论,认定该事故认定适用法律错误,责令雁塔大队重新调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