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案当事人已与妻子协议离婚 申请国家赔偿33万!5月29日下午,40岁的尹某在律师的陪同下,向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国家赔偿33万元,并要求追责相关办案人员。此前,尹某因“婚内强奸”被羁押了285天。
在未被关押之前,尹某妻子两次起诉离婚,均被法院驳回。尹某表示,去年4月他在看守所里时,已与妻子协议离婚。
尹某是濮阳县徐镇镇前九章村人,初中文化。2023年8月18日被濮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31日经濮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23年10月30日,濮阳县公安局以尹某涉嫌强奸罪向濮阳县检察院移送起诉。2024年7月1日,濮阳县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同日濮阳县人民法院裁定同意撤回起诉。2024年5月28日,尹某被决定取保候审。去年7月31日,濮阳县检察院认为本案现有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尹某表示:“我是去年5月29日出的看守所,由于种种原因,时隔一年才正式向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这285天不能白白被关押。”
尹某被控强奸关押之前,妻子两次起诉离婚均被法院驳回。据媒体此前报道,尹母曾介绍,儿子初中毕业后即出外打工。2012年经人介绍,28岁的尹某与邻镇22岁的女子武某认识,两人于次年5月1日举行了婚礼。2015年,全家花了32万多全款在县城给小夫妻买了房。
夫妻俩虽然经常闹矛盾,但还是相继生下3个儿女。2023年3月1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就武某诉尹某离婚纠纷一案立案并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书显示,武某称婚后发现与丈夫尹某性格不合,且尹某长期对她进行家庭暴力。尹某辩称没有对武某实施过家庭暴力。2023年5月15日,濮阳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武某所诉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证据不足,不准离婚。不服上述判决,武某于当年6月向濮阳市中院提起上诉要求离婚,被驳回维持原判。
“强奸”发生在2023年7月18日。武某称,尹某有县城里房子的钥匙,她不知道尹某在那里。尹某的姐姐称,弟弟有时候会去县城里的房子看孩子。那天,他过去了,家里没人,就在床上睡觉。尹某姐姐提供的视频显示,尹某与武某同坐在一张床上,尹某紧紧抓着武某的右手,用右脚紧紧抵着武某的左肩。武某则不停地叫着让尹某“撒手!”表情愠怒。武某称,在拍摄这段视频之前,尹某还拍了自己的裸照。
尹某表示,去年4月在关押期间时,已经调解离婚,县城的房子给了武某。9岁的大女儿跟了武某,7岁的儿子和3岁的小女儿归他抚养。对于法律文书中所载多次殴打武某被拘留和罚款的事,尹某称:“我没有家暴,武某总是不让我回家,一回家她就报警说我家暴,后来又出了‘强奸’的事,把我关进去了!”
尹某称,武某对检察院不起诉他好像没有申诉。尹某提供了武某的手机号,但记者未能拨通。尹某说:“夫妻一场,事情闹到了这一步,出看守所一年来,我们再没有联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