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平里分公司因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显示,2025年1月7日,举报人在该公司购买了两瓶1664百香果风味啤酒(净含量:250ml),生产日期分别为2024年3月25日和2024年1月3日。这两瓶啤酒的保质期均为9个月,购买时已超过保质期。支付凭证日期为2025年1月7日10时54分与10时55分,证明购买时确实已过期。经询问店经理,确认以上交易行为属实。涉案啤酒共售出两瓶,每瓶售价7.90元,总计15.80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5.8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50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1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