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宣布,在刑事执行检察厅加挂“检察侦查厅”牌子,这一决定已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检察侦查厅将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最高检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以及需要由最高检直接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并指导地方各级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检察侦查厅的成立体现了党中央对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度重视和严惩司法腐败的鲜明态度,也反映了最高检在服务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大局中的责任担当。这标志着检察侦查专业化发展迈上了新台阶,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统筹加强检察侦查机制、机构和专门化建设,助力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级检察院及部分地市级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的检察侦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