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师傅在桐乡宏源路上经营猪肉生意,与当地菜场的老板们关系不错。4月份,一位钱老板找到他,希望他帮忙为女儿的婚礼采购食材。这场婚礼规模宏大,连续三天宴请了252桌宾客,每桌28道菜。王师傅根据厨师列出的菜单购买了各种食材,包括大青蟹、澳洲龙虾、红毛蟹等高档海鲜,总花费达到52万元。这些食材送到后,钱老板那边的人当场进行了称重和验货。
没想到事后王师傅去讨要款项时,钱老板却态度大变。钱老板是开公司的,王师傅找上门时,钱老板拒绝见面,并将事情全权委托给公司的一位赵总处理。赵总提出,钱老板认为海鲜价格过高,要求王师傅向各个摊主索要进货单据并按照成本价加价20%结算。王师傅觉得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当天采购的食材种类繁多,而且摊主们也不会轻易透露自己的成本价。
记者介入后,提议先支付没有争议的部分,即十多万元的猪肉费用,这部分有转账记录可查。赵总同意了这一建议,但后来钱老板再次反悔。节目播出后,王师傅按要求把海鲜采购单提供给了钱老板,结果对方以曝光事件让他们丢脸为由拒绝付款。
目前,王师傅已经聘请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王师傅与钱老板之间存在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王师傅完成了采购任务并将食材用于婚宴,钱老板理应支付相关费用。如果钱老板认为价格虚高或质量有问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而要求王师傅提供供货商的成本底单不仅侵犯了第三方商业秘密,也无法律依据。王师傅提供采购单据已尽到说明义务。若协商不成,王师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提起诉讼,钱老板需承担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的责任,这可能影响其商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