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一诊所发布“50元输三天液”广告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已立案调查。
近日,网上出现了一则关于成都市金牛区某诊所“50元输三天液”广告的相关图片信息,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该局在6月18日获悉线索后迅速展开核查处置工作。经与金牛区任克咳诊所负责人联系,确认网传图片属实。该诊所曾在3月15日前后为了周年优惠活动,在抚琴综合市场抚琴南三巷门口放置了展板,每天下午4点至6点之间放置约1个多小时,持续了三天后被举报。随后卫生健康部门作出了处理,之后该诊所未再进行此类宣传。网传照片是3月做活动时拍摄的,近期才上传到网络。
根据网传图片,展板上的内容涉及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属于医疗广告。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前需申请医疗广告审查。初步核实发现,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该局已立案开展调查,并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未来,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区卫健局加强对该诊疗机构的监管,共同做好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增加普法宣传频次,增强医疗机构守法自觉,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