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了近期8起涉及灾情、险情的网络谣言典型案例,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云南芒市发生4.7级地震后,38岁男子左某明在社交平台发布“4.7级强震撕裂云南芒市”的谣言信息,引发当地居民恐慌,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西藏日喀则市拉孜县也出现类似情况,58岁男子单某裕等15人在社交平台上散布“西藏日喀则拉孜县地震”的谣言,同样引起了当地居民的恐慌,并误导了大量网民。
新疆和硕县发生4.6级地震时,48岁男子李某雷为了吸粉引流,编造并发布了虚假视频,称地震导致房屋倒塌。实际上,此次地震震中50公里内无乡镇驻地分布,附近乡镇仅有轻微震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河南南阳发生了两起火情谣言案。23岁女子谢某泽使用AI工具生成了一篇标题为“2025年4月28日|河南南阳发生严重火灾,已致14人遇难”的虚假文章,给当地消防部门工作带来影响;另一名41岁男子赵某洛将互联网上的视频剪辑并配文“南阳市宛城区再遇麦田着火”,正值麦收季节,该谣言引发了广泛关注。
广西桂林灵川县一名57岁女子黄某凤为了吸引粉丝,在社交平台上传播一条不实图文信息,声称突发山洪导致13名露营者被困,对当地气象等部门工作造成了干扰。
重庆地铁滩子口站发生坍塌的谣言由20岁男子王某龙传播,他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重庆轨道18号线在建工地突发坍塌事故”的虚假消息,引起当地居民恐慌。
此外,广西阳朔县兴坪镇一名40岁男子廖某臣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关于在建桥梁桥墩垮塌的谣言,误导了大量网民。
公安机关提醒公众,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发表言论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对自己的言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