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结果早就内定的拍卖、一份伪造的地质勘探报告、一份弄虚作假的样品检验报告,不仅骗走了宋春燕2000多万元资金,还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25年6月4日,山东淄博,54岁的民营企业家宋春燕讲述了她这三年来的遭遇,并质疑淄博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和财政局联手给她设了一个局。
2022年3月30日,山东诚成拍卖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发布了一则拍卖结果公示:受淄博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对博山区石马镇南沙井当阳山区文旅项目场地平整剩余土石料中河底料处置项目进行网络拍卖。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为3100.3万元。看到公示后,宋春燕很吃惊,因为这个拍卖结果与两天前一方院公司总经理王小谦告诉她的情况一模一样。
3月28日,王小谦曾带宋春燕实地查看。在现场的对话录音中,王小谦表示政府职能部门会设置一些条件,不允许民营企业竞拍,所以必须是博山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标。关于竞价,王小谦说:“起拍价35元一吨,不会有人抬价,88万吨乘以35元,就是310万。”公有公司中标后,加价15%后卖给一方院公司,每吨40.25元,洗过后卖到高速公路建设部,每吨能卖到120元。
这么高的利润,公有公司为什么不自己做这个项目呢?王小谦解释说,地下的砂石属于国有资产,必须进行拍卖,需要缴纳拍卖款项。公有公司资金紧张,拿不出这笔钱。而且因为土地性质,区政府想卖地下的沙子,就必须回填做农业项目,这个项目由一方院公司来做。但一方院公司也拿不出这笔钱,于是王小谦找到宋春燕商量合作,让宋春燕先期垫付2000万元,交给一方院公司,然后再转给公有公司上缴拍卖款。
尽管有些疑惑,但拍卖结果使宋春燕对王小谦的话深信不疑。2022年4月14日,宋春燕和一方院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2000万元打入对方账户,这笔款当即就转到了公有公司的账户上。然而,4月28日,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委托的拍卖公司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了《拍卖结果变更公告》,称因标的物本身的原因,撤销拍卖结果。
对于拍卖结果撤销,王小谦向宋春燕解释说,因为总标的是3100.3万元,现在只有2000多万,财政局无法过审,所以需要变更标的物总量,由原来的88万吨变更为62.98万吨,已经内定由博山区财政局全资持股的惠成公司中标。果然,2022年6月14日,《拍卖结果公示》发布,项目改名为《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土地改良工程项目场地平整剩余土石料中河底料处置项目》,惠成公司中标,成交价为2204.2万元。
惠成公司拍卖中标后,随即与一方院公司签订合同,以每吨40.25元的价格出售62.98万吨砂石料。依据这份协议,2022年10月,宋春燕进场施工。挖开一看,全是淤泥和石块,根本不像他们所说的纯河砂。送到高速公路项目部一验,压碎值和堆积密度根本不达标,甚至达不到风化砂的标准,人家压根就不收。
无奈之下,宋春燕只得增加设备,租赁场地,将挖出来的石块加入粉碎,原本预计120元一吨的砂子只能当58元一吨的机制砂来卖。宋春燕算了一笔账,每吨砂加上了几十块钱的运费、几十块钱的洗砂费用,又搭上了很多设备,再加上工程拖期导致冬季停工产生的将近一年的场地存储费,结果不但没挣钱,还赔了几千万。如果她不卖,存储费用会一直增加。
除了质量不对价格太低,数量也严重不符,缩水了一大半。第一次拍卖标的是88.58万吨,第二次拍卖改为62.98万吨,最终宋春燕一共拉了14万吨,缩水了将近8成。
为了查找证据,宋春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公开了4份文件,其中两份涉嫌造假,一份与拍卖无关。投入的2000万资金去向不明,宋春燕发现两次拍卖的“接力转卖”,国有公司资金闭环操作,形成了“第一次拍卖撤销—第二次拍卖接力—民企买单”的循环模式。
发现文件涉嫌造假后,宋春燕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信访回复说是瑕疵不影响拍卖效力,公安部门认为只是民事纠纷不算诈骗,法院认为她与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以及惠成公司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不予立案。期间,淄博市信访部门也组织协调,但结果是让她“风险自担”。
就在宋春燕一筹莫展之际,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让她看到了一丝曙光。根据这一新规,2024年9月12日,宋春燕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小谦、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16名自然人及法人单位的案件才得以被受理,目前案件审理已经超过一审民事案件6个月的审理期限,至今仍然没有判决。
前期宋春燕投入了2000万,随后又陆续投入几千万,这些钱大多借来的。现在法院迟迟没有判决,她的钱追不回来,债主们天天上门讨债,她原来的生意也因此做不下去了。她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