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继子后自杀 警方不予立案 家属寻求真相。2025年5月13日早上,湖南省桃江县一小区内发生一起命案,12岁男童健健被杀害。嫌疑人是母亲芳芳的第三任丈夫吴某某,他在现场自杀身亡。当地警方已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事情发生40多天后,健健的生父罗支书依然十分悲痛。他表示希望能了解更多真相,为儿子讨一个说法。
芳芳讲述了事发经过。6月30日,她的手上仍缠着绷带,脖颈和胳膊上有几道疤痕。她回忆说,5月13日早上7点多,她急忙出门送儿子上学。就在开门的瞬间,前夫吴某某突然从楼道里窜出。芳芳关上房门让儿子去按电梯,但吴某某说买了早餐让他们吃完再走。在推搡间,吴某某掏出一把菜刀,将芳芳砍伤倒地,接着持刀走向健健。芳芳忍受着疼痛,用脚蹬邻居大门求救,希望邻居能救救她的孩子。邻居通过猫眼看到芳芳倒在地上,赶紧拨打110报警。等警察赶到时,健健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吴某某自杀死亡。
芳芳今年43岁,吴某某54岁。两人于2022年7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经常发生矛盾。2024年4月,芳芳向法院起诉离婚。桃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显示,吴某某同意离婚,芳芳支付房屋装修款、房贷共计70000元(已当庭支付)。离婚后,吴某某仍对她持续纠缠。今年5月6日晚10点多,吴某某找到她想要“说事”,芳芳拒绝,吴某某对其进行拖拽,后芳芳的同事打电话报警。此后几天,芳芳多次拨打110报警,其中一次是因为吴某某在其家门口长时间敲门骚扰。另一次是吴某某开车逼停她的车,扬言要杀了她,见她报警后离去。
6月30日午后,记者来到吴某某行凶的小区,鲜有人走动。居民们对这起命案不愿多谈。吴某某的二哥吴某青表示弟弟人已去世,不愿再提及此事。
罗支书是芳芳的第二任丈夫,也是健健的亲生父亲。他与芳芳于2013年3月26日在桃江县民政局结婚,2022年4月12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健健抚养权归罗支书,但此后3年暂随芳芳生活,罗支书每月支付芳芳抚养费1500元。
由于这起案件起初是由邻居报的警,所以最后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由桃江县公安局下给了这位邻居。不予立案通知书写明,健健被杀案中的嫌疑人吴某某已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罗支书多次找到当地警方却被告知由于凶手自杀不予立案,不方便透露案情。他希望能了解事情更多真相,为儿子讨一个说法。7月1日,桃江县公安局确认上述案件中因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不予立案的情况属实。针对死者家属反映的受害人芳芳在案发前曾多次报警、派出所未妥善处置等情况,目前警方正在复盘,会以合适的方式跟家属沟通。
律师付建认为,在本案中,确实无法通过刑事审判追究吴某某的刑事责任。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若凶手留有遗产,其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谈及规避潜在犯罪风险,付建认为个人在遭遇他人威胁时,应当向多方求助,包括固定证据通过法律维权,减少接触进行物理隔离。具体到本案,受害者或可安装监控设备记录骚扰行为,保存短信、通话录音等证据;也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接触、骚扰或威胁自己及孩子;必要时搬离此前住所,切断对方施暴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