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第4次离婚当天又结婚 彩礼争议引关注!湖北潜江女子孙某与黄某通过婚介机构相识,当天即商定彩礼15万元,次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仅共同生活3天,孙某不再与黄某见面。黄某认为孙某借婚姻索取财物,起诉要求离婚并返还全部彩礼。
法院调查发现,孙某在4年内曾3次闪婚,并分别收取了8万、18万和8.6万元的彩礼。最终,法院认定孙某“借婚姻索取财物”,判决其全额返还末段婚姻中的8.6万元彩礼。
孙某的案件反映了部分群体将婚姻异化为敛财工具的现象,利用法律对彩礼返还的认定门槛牟利,例如通过调解仅退还部分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