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起,道禄以“资助孕妇、助养儿童”的名义吸纳社会捐赠,但将大量善款用于个人高消费。近日,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通报此事,引发广泛关注。道禄及其女儿吴某某、前妻历某某及现任女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涉案财物也被查封、扣押和冻结。
道禄的事件揭示了公益行业存在的问题,再次引发了对民间慈善监管的关注。从法律角度来看,道禄的行为并不合法合规。他没有公开募捐资质,却通过成立莲花慈善社进行筹款,而该机构只是一个非公募慈善机构。因此,他接收公众捐款时并未找到具备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代为收钱,且大部分资金流入个人账户,严重违反了慈善法中的相关规定。
道禄确实帮助了一些人,但他显然把慈善当作牟利工具。例如,他与一些帮扶对象发展成情侣关系,这在公益慈善伦理中是不可接受的。这种行为导致了慈善变味,变成了敛财工具或家族生意,同时破坏了慈善伦理。
人性复杂,在金钱和物质诱惑面前容易变质,只有制度才能保障民间慈善的良性发展。一方面需要以慈善法为基础,另一方面要完善慈善组织自身的理事会、监事会管理机制,确保社会上的善心不被辜负。
对于有志于做慈善的人士来说,献爱心不能仅凭一时冲动,而是需要从一开始就建立理性的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行事。只有在制度约束下,爱心才能真正发挥解困的价值。尽管个案不应抹杀中国民间慈善的传统,但仍需不断反思和完善,通过细化的制度保障,推动民间慈善更健康、更高效、更合法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