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被冒充”的事件引发社会持续关注。6月27日,清华大学有关部门表示,个别商业机构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清华”“清华大学”等内容开展商业培训、研学走访、授权挂牌等业务。针对这些涉嫌侵权行为,学校已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前,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声明,明确指出学院教师相关信息均通过学院官网公开,并表明对相关侵权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清华大学终身教育处负责人强调,清华大学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以清华大学或其下属机构名义开展培训项目招生工作。一些不法分子常常打着高校的金字招牌进行虚假宣传,吸引不明真相的学员高价报名参加所谓的“总裁班”“研修班”。这些活动往往以“提升管理能力”“拓展高端人脉”为名,收费高昂,但实际教学内容和师资与宣传严重不符,不仅让学员蒙受经济损失,也损害了高校声誉。
该负责人提醒,清华大学所有公开招生的教育培训项目均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网站上公示。公众应警惕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向学校以及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