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近日通报了五起涉企行政执法领域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2023年5月,湖南冷水江市禾青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某及工作人员郭某某到某建筑安装企业,要求企业帮助完成2000元的行政处罚任务。企业负责人拒绝后,两人随即对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此外,他们还在执法检查中收受礼品礼金,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4年2月,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郭某某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作为公职人员,王某和郭某某在执法过程中不仅未能依法依规检查,还违规向企业摊派罚款任务,这种做法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反感。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强调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然而,仍有个别公职人员顶风作案,将正常的行政执法异化为“创收手段”,这不仅损害了法治权威,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安全感,影响其进一步扩大生产和投资的积极性。
在此次事件中,当企业负责人拒绝“完成任务”后,执法人员随即对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本应保障企业安全规范经营的执法检查,在两名执法人员这里却成了一桩可以交易的买卖。即便所涉金额不多,但其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当地对王某和郭某某的处分,体现了严明执法纪律、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罚款任务为何会成为一线执法人员的任务,且有明确的额度?摊派给企业的罚款任务又是谁下达给这两名执法人员的?这些问题值得深入追问。如果只处分直接执行任务的一线执法人员而忽视背后的决策者,很难起到强有力的警示效应。
除了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被摊派罚款任务外,其他部门和工作人员是否也面临类似情况?这类事件反映出一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即时性监督机制缺位和考核体系不合理等深层次原因。面对公众的关切,当地相关方面有必要进一步厘清事情缘由,彻底铲除违规摊派等执法乱象滋生的土壤,以确保更多企业能够安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