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超市偷拍女生裙底女子要求道歉 家长应加强教育!7月5日,在河南林州的一家商场内,一名约15岁的男孩试图偷拍一名女子的裙底。他先是尝试了一次,未成功后又再次尝试,这次动作更加明显且持续时间较长。
对此,有网友表示:“安全裤救了我姐妹!但这不是穿不穿安全裤的问题。”还有网友建议家长带孩子去看心理医生,并认为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惩罚。另一些网友则对男孩的行为感到震惊,认为他的胆子太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虽然不会执行行政拘留,但可能仍需缴纳罚款或接受其他形式的教育。
店主建议女子报警,但她并未回复,只是要求删除视频。该女子表示自己穿有安全裤,希望孩子的家长能够对其进行教育,并联系她道歉和删除偷拍内容。
学校通常有严格的校规校纪,禁止学生从事违法犯罪或违反道德的行为。偷拍女性裙底不仅侵犯了他人隐私权和名誉权,还严重违反了学校的纪律规定。学校可能会对涉事学生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学籍等处分。这些处分会影响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学金申请以及保研资格等。如果是初中生,社会评价的降低可能会影响其心理健康和人际关系,进而影响学习状态。
希望家长能普及法律知识,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