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乐至县公安局南塔派出所接到当地综合执法部门报警,称南湖公园内一台AED设备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进行分析,警方很快锁定了案发时段出现的男子郭某,认定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晚,办案民警在乐至城区某小区将郭某抓获。经调查发现,郭某路过南湖公园时误以为AED是可转卖的电瓶,于是用工具撬开箱门盗走了设备。目前,郭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设备已追回并移交乐至县卫健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指出,AED作为公共场所紧急医疗救助设备,在关键时刻能够挽救生命。盗窃此类设备虽然表面上看似普通财物盗窃,但实际上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社会危害性远超一般盗窃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者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设备被盗期间有人突发心脏骤停而无法及时使用设备,后果将极为严重。
乐至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自觉爱护AED设备,这些设备是紧急救命的“生命通道”。对于故意破坏或盗窃公共急救设备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