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海关注册编码?
海关注册编码,即企业海关企业代码,是企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手续后,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上的 10 位数字海关注册登记编码,是企业唯一的和终身的经营单位编码。
海关企业代码会出现在企业各种进出口单证上。
海关企业代码的结构
(1)第 1-4 位为进出口单位属地的行政区划分代码,其中 1、2 位数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 3、4 位数表示省辖市(地区,省直辖市行政单位),如第 3、4 位用 90 的,则表示未列入名的省直辖市行政单位。
(2)第 5 位数为市经济区划分代码:1 表示经济特区;2 表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3 表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 表示保税区;5 表示出口加工区;6 表示其他。
(3)第 6 位数为进出口企业经济类型代码:1 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2 表示中外合作企业;3 表示中外合资的企业;4 表示外商独资企业;5 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集体企业;6 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7 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个体工商户;8 表示有报关权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9 表示其他,包括外国驻华企事业机构,外国驻华使馆和临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
(4)第 7-10 位数为顺序编号。
什么是“海关注册编码双号并行 ”?
“海关注册编码双号并行”政策,是海关部门便捷企业通关,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双号并行,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因更名、改制、跨关区迁址或对外加工生产企业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原因,向海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编码,但原注册登记编码项下由于尚有加工贸易手册正在执行或有其它尚未办结的海关手续,不能立即注销的,海关允许其 2 个海关注册登记编码在一定时期内同时运行。
通俗的说,就是企业由于某些原因,海关注册编码需进行变更,但原海关注册编码下的业务还没有全部完结,如果这时候轻易切换海关注册编码,会导致之前的业务数据丢失或无法查询,影响企业后续手册核销、收付汇和退税申报等。这时,可以向海关申请暂时保留原海关注册编码,在一定时间内同一企业双海关注册编码同时使用。
当企业申请“双号并行”后,登录中国电子口岸中心查询数据时,会出现双海关代码的选择界面,选择其中一个海关注册编码后,可查询到该海关代码下的业务信息。
“海关注册编码双号并行 ”如何申请?
企业申请海关注册编码双号并行,需向注册地海关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经主管海关批准后,可实施双号并存。
申请资料:
1、企业双号并行申请书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海关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变更申请材料(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变更企业名称、性质、跨关区迁址等提交)
4、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海关登记有关申请材料(对外加工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性质、跨关区迁址等提交)
5、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有关申请材料(对外加工生产企业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提交)
双号并行可以持续多久?
双号并行期间,企业不能在“老”编码下再开展业务,且在办结“老”编码下的海关各项业务后,应立即注销原海关注册编码。
双号并行办理后,企业的两个海关注册编码只能在 3 个月内同时运行。如果 3 个月仍不能完结相关业务,也可以向海关申请“双号并行”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