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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是什么?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为了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
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如何划定的?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指以取水口(井)为中心,为防止人为活动对取水口的直接污染,确保取水口水质安全而划定需加以严格限制的核心区域。
(2)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指在一级保护区之外,为防止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直接影响,保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而划定,需加以严格控制的重点区域。
(3)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指依据需要,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外,为涵养水源、控制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影响,保证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而划定,需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生态保护的区域。
如何获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信息呢?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到以下图标,说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就在身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除、覆盖、擅自移动、涂改和损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或者监控设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要求有哪些?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的建设项目,我们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详细规定如下: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设置排污口;
(2)设置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罐、仓库、堆栈和废弃物回收场、加工场;
(3)排放、倾倒、堆放、处置剧毒物品、放射性物质以及油类、酸碱类物质、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及其他废弃物;
(4)从事船舶制造、修理、拆解作业;
(5)利用码头等设施或者船舶装卸油类、垃圾、粪便、煤、有毒有害物品;
(6)利用船舶运输剧毒物品、危险废物以及国家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7)运输剧毒物品的车辆通行;
(8)其他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
二、除前款规定外的注意事项: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得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木排、竹排,不得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放养畜禽活动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2)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经组织论证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落实工程设计方案,并根据项目类型和环境风险防控需要,提高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境风险防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的等级。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运营期间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严格限制饮用水水源汇水区内的生态保护与水源涵养区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
三、对于引水工程的管理要求:
(1)在异地引水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危及工程安全运行的爆破、打井、采石、陡坡开荒、排放或者堆放污染物等活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损毁输水管道、阀门、泵站等异地引水工程设施。
(3)禁止在未采取加固措施的输水管道上方行驶或者停放车辆以及大量堆放砂石、砖瓦、金属、木材等物品,禁止在异地引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敷设可能对输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产生侵蚀的管道或者其他构筑物以及种植根系发达、可能损坏输水管道防腐层的植物。
水是生命之源
每一个人都应当树立爱水意识
做生命之源的呵护者
保护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