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原正厅级干部李鸿儒涉嫌受贿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中卫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并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鸿儒作出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鸿儒出生于1964年7月,是宁夏永宁人,于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中文专业,在职大学学历。李鸿儒长期在银川任职,曾担任银川市西夏区委书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副厅级)等职务。2016年,他出任银川市副市长,次年任银川市委常委、秘书长。2018年,李鸿儒任银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任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21年3月,李鸿儒当选为银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同年12月卸任。
2025年1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李鸿儒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