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订婚强奸案男方母亲最新发声 盼二审公正判决!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刑事与民事二审将于4月16日公开宣判。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的一家宾馆里,郑女士回忆起儿子被羁押的711天,泪水不断。
2023年5月1日,山西大同市阳高县27岁的席某某和24岁的吴某某举行订婚宴,双方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男方当天给女方一半彩礼10万元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并承诺结婚一年后,在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5月2日下午,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强奸。同年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对该案刑事部分作出一审判决,席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当庭上诉。
据郑女士回忆,此事发生后,女方亲属索要后续的彩礼,并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5月4日,女方前往派出所报案,当天,郑女士签下一份保证书,称男女方领证后就办理房屋共同拥有手续,不过得等在北京工作的女儿把房产本送来。5月5日,双方在民政局门口等待儿子的姐姐把房产证拿过来就领证并办理房屋手续,但女方突然表示不等了,说席某某不珍惜她,随后到公安局报案,席某某随即被捕。
此前女方家属在接受采访时称,席某某强迫女方并实施了强奸,否认因房产证未加名和彩礼问题而报案。郑女士表示无法理解儿子如何从一个“准新郎”变成“强奸犯”,儿子被羁押至今已有711天,她只见过儿子两次,第一次是一审宣判时,第二次是二审庭审时。她说儿子以前是个乐观、阳光的大男孩,现在看起来老了许多,眼中失去了光彩。
在二审庭审过程中,郑女士和辩护律师提出了十几处疑点,包括警方曾带女方去医院检查显示“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女方内裤、阴道擦拭物、卫生纸上可疑斑迹中均未检出人精斑,男方在鉴定意见未作出的情况下被报捕、批捕。
此外,郑女士曾向法院提出返还10万元彩礼及2枚戒指的诉求。女方称已将彩礼退到社区,让郑女士去社区领取。考虑到退彩礼应通过法律程序退还,郑女士担心去社区取钱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被迫签署协议,因此没有去取。
郑女士表示对一审判决不认可,希望二审能合理解释提出的疑点,做出公正的判决。如果案件仍有疑问或得不到公正判决,她将立即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