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暴力叫“道德绑架”
邓曦泽
【最近,社会上的道德绑架越来越严重了。有人绑架吴京,要他为九寨沟地震捐款一亿;有人绑架马云,要他为天津大爆炸捐款一亿……道德绑架,其实是一种精神暴力。本文选自《唯思想不可随波逐流》,东方出版社2017年版。】
时下,在各种舆论纷争中,有一种常见的现象就是道德绑架。道德绑架是什么?其实,它就是古代的以理杀人。它看似站在道德制高点,以高标准的道德来要求和约束别人。或许,你就被道德绑架过,百口难辩。道德绑架不仅存在于日常生活中,人类历史上经常有人打着道德旗号干坏事。法西斯打着道德旗号,发动战争,全世界生灵涂炭。死于道德旗帜之下的人,比因烧杀偷抢而被法庭处死的人,多百倍、千倍。此类行为,古人称之为“以理杀人”。以理杀人者不但牟取了私利,还可能获得维护道德的美誉,更严重的是使受害者有口难辩,真正的道德得不到伸张。
清代的戴震完整表述了道德绑架,他说:
后世儒者常以理杀人。他们冥思苦想,弄出一套道理。这套道理比商鞅、韩非等法家的严刑峻法还要严苛[引者按:例如,宋儒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导致成就了所谓的儒家学术后,却不知民情,天下到处都是迂腐之儒。这些儒者用那套道理来苛责老百姓,老百姓没有能力辩解,而那些苛责者还自以为有道理,而天下的老百姓深受其害。……当这些儒者用那套道理来苛责老百姓时,常常以那些旷世罕见的高节之士为标准,来苛责他人。尊者以这套道理来苛责卑者,长者以这套道理来苛责幼者,贵者以这套道理来苛责贱者。即便苛责错了,尊者、长者和贵者也要卑者、幼者和贱者恭顺。如果卑者、幼者、贱者据理力争,即便争赢了,也会被斥责为忤逆。于是,下位者(社会地位较低的人)不能以普天之下的人们都共同拥有的情和欲传达给上位者(社会地位较高的人)。上位者以那套道理苛责下位者,而下位者根本经不住指责数落。如果一个人死于法律,还有同情他的人;如果一个人死于那套道理,根本没有人同情他。(戴震:《孟子字义疏证》,见《戴震全集》第一册,清华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11—212、161页)
道德绑架表现出来,简单地说,是这样的:上位者以罕见的道德模范为标准,用来要求下位者。例如:
当面对利益纷争时,上位者会如此苛责下位者:你看,人家许由,连天下都不要,你就这么自私,连这点利益都不能谦让?
当面对危险时,上位者会如此苛责下位者:你看,人家子路,面对死亡,多么从容,你就这么胆小,不勇敢?
当涉及生活享受时,上位者会如此苛责下位者:你看,人家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你就这么不坚强,吃不了苦?
道德绑架在当今还有许多表现:
你看人家雷锋,一心奉献,你干嘛要讲条件?
你看人家董存瑞敢用手托住炸药包,粉身碎骨也要炸掉敌人的碉堡;黄继光敢用胸膛堵住机枪眼;邱少云直至烧死也一动不动。而你们,空气有点污染,有情绪;水不太干净,也有情绪;工作环境差了,也有情绪……你们这样,像什么话?难道就不能像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学习学习,做到他们那样?
我批评你,是为你好,有什么不服气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嘛。
你看人家某某慈善家,把全部家产都捐献出来了,你就不能把你的工资捐一半出来?关于逼捐这种道德绑架,有一个很好的例子。2015年8月,天津港大爆炸发生后,有人就在网上对马云逼捐,“天津出事了,你那么有钱,不捐点呀”,“你不捐一两亿怎么对得起你这个首富”,“你要是不为天津捐款,迟早你会身败名裂”……捐款必须是自愿的。凤凰卫视的一个主持人便反问逼捐者:“你穷你弱,你就有理吗?”贫穷不是道德制高点。
其实,马云也可以反过来对这些网民进行道德绑架:你是懒惰还是愚蠢?怎么这么没有出息?为什么不能成为富翁?咱们比比谁捐得多!
再如,2015年9月3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娱乐界明星范玮琪晒孩子的照片,也被某些网民围攻,说她不该在这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晒孩子的照片,“阅兵这么大的事却装傻,令人心寒”。
有些评论者指出,按照这些网民的逻辑,每天都可以无穷无尽地纪念。不信,你在网上检索下历史上的今天。8月25日,你纪念了吗?这天可是中共中央改红军为八路军的重要日子,你说重要不?还是中共致信国民党主张第二次合作的日子,你又敢说不重要?还是康熙亲政的日子,开启了康乾盛世,你说重要不?还是发明家瓦特逝世的日子,你缅怀不?还是物理学家和化学家法拉第逝世的日子,你又缅怀不?……8月26日,你又纪念了吗?这天可是法国通过《人权宣言》的日子,你说重要不?还是陈毅诞辰,你说重要不?还是邓小平接见傅朝枢并首次提出“一国两制”的日子,你敢说不重要?……不论阅兵多么重要,只要范玮琪没有妨碍、损害他人,她就没错。莫言说得好:“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
在理论上,道德绑架存在严重的问题,它没有区分两个标准:合格标准和优秀标准。它要求所有人(准确说是要求下位者)做到优秀标准。它不明白:合格是要求,优秀是选择。一个人不可以不合格,但可以不优秀。只做到合格水平,是允许的。
从法治角度看,只要是法律没有禁止的,公民都可以选择和从事。所以,一个人可以选择合格而不选择优秀。如若强迫他人优秀,就属于侵犯他人,不尊重他人,就是道德强权主义,也就是道德绑架。
其实,从法治视角看,传统的许多道德观念都是反法治的,都应该抛弃。
虽然我们鼓励每个人都力争优秀,但鼓励不同于要求,更不同于苛责。鼓励是若达到目标,就予以表彰,属于奖励性措施;要求和苛责则是若达不到目标就予以贬斥,属于惩罚性措施。应该鼓励人们力争优秀,并表彰优秀者,但不能苛责合格者。
人人都是有缺点的,不可能完美。如果要进行道德绑架,任何人都可以对其他人进行道德绑架。若此,世界岂有宁日?
你可以以理杀我,凭什么我就不可以以理杀你?
你可以以道德绑架我,凭什么我就不可以以道德绑架你?
(本文摘自邓曦泽《唯思想不可随波逐流》第四章第9篇,北京:东方出版社2017年版。欲了解更多,可关注下面的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