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演员那某某茜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现将初步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那某某茜1989年12月出生,1990年2月在呼和浩特市随父办理出生落户,2011年11月户口随父迁出内蒙古。根据《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那某某茜符合报名资格。2008年,她在户口所在地呼和浩特市以呼和浩特第八中学城镇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报名,但实际上没有该校就读经历及学籍,相关行为涉嫌高考报名材料造假。
关于上海戏剧学院内蒙古委培班设立问题,1982年,内蒙古曾委托上海戏剧学院培养过一个班次的艺术生。2007年11月,当时的内蒙古民族文化大区建设领导小组与上海戏剧学院签订协议,在上海戏剧学院设立内蒙古委培班,选拔培养艺术人才。该项目至2020年共招收12届学生,其中2008年、2013年、2020年为三个整班次。2021年项目终止招生。
那某某茜2008年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为449分(文科),专业课成绩为87分(满分100分)。按照上海戏剧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规定,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关于那某某茜的委培违约问题,内蒙古民族文化大区建设领导小组与上海戏剧学院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学生学习合格者可获得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文凭,返回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学费由学生个人承担。2008年6月,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那某某茜等同学签订委培协议,约定毕业后必须按要求返回内蒙古自治区从事相应工作。如无法安排就业,则允许自主择业。
2012年6月,上海戏剧学院寄来2008级内蒙古委培班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后,那某某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赴挪威攻读硕士学位需取回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申请。经研究同意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等材料交给她。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联合工作组正在进一步深入核查,并将根据核查结果督促启动相应处置程序,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同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