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一段名为“成都4P”的淫秽色情视频在网上火热传播。
警方很快查实,这段淫秽视频时长约为2分钟,画面中有2男2女,其“表演”尺度之大令人咋舌。
三名95后女孩、31段不堪入目的淫秽视频、4万余人的“拥趸”……为了使自己成为“网红”,网名“雪梨枪”的网络女主播林某伙同他人录制淫秽视频吸引人气,并借此牟利。
传播淫秽视频 成都95后女主播获刑
近日,绵竹法院对案件作出了判决,林某已构成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作案工具。
此时网安大队收到了公司转来的绵竹籍网友关于“成都4P”的举报线索。经过查询核实,发现绵竹新市公安派出所也接到了相同举报。
警方很快查实,这段淫秽视频时长约为2分钟,画面中有2男2女,其“表演”尺度之大、传播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警方发现,这段视频在不少网站、QQ群和微信朋友圈中都有出现,很短时间里,“成都4P”成了不少网站的搜索热词。
通过进一步侦查,民警很快确定发布这段淫秽视频的是一个网名叫“雪梨枪”的女主播,她也是这段视频中的2名女性表演者之一。
随着调查的深入,“雪梨枪”的真实身份逐渐浮出水面,这个网络直播圈的“当红女主播”为林某,21岁,德阳中江县人,事发时暂住成都市区。从2015年底开始,她先后成为多个手机直播软件的热门女主播,拥有着4万余人的粉丝量,在圈内“名气”不小。
5月4日晚8时许,德阳、绵竹两级警方组成的抓捕小组,在成都市金牛区某小区门口,将刚从阿联酋迪拜旅行回来的林某某和王某,以及前来迎接她们的李某等三人当场抓获。
警方在调查中了解到,涉案的三个来自德阳中江的95后女孩,其家境都不算差,其中林某某家里条件还较为不错,父母有正当工作。但因为贪慕虚荣追求享乐,她们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英盛观察(微信ID:newsyingsheng)
如何实施网络法制教育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一种遍布全球的公共设施,它是一个比传统媒体传播和使用信息更高效、更方便、更自由,普及面更广的媒体.但从负面意义上讲,计算机网络与传统媒体最大的不同点可能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广泛性等功能特点,使那些在传统媒体和现实生活中无法作案的人在网上找到了实施其违法犯罪的空间和手段.因此自从计算机网络产生以来,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便与之相伴而生并与日俱增.据国际刑警组织统计,到1999年底,因特网上已有3万多个黑客网站,全球具备“黑客”电脑技术的人有1700多万.2000年全世界发生的网上违法犯罪有数十万起,平均10多秒钟就发生一起非法侵入计算机网络事件.以我国香港为例,1998年的网上犯罪仅38起,1999年就达到296起,一年增长了6倍多.从比例关系上来看,网上犯罪的增长率超过了网民数量的增长率.全世界的媒体每天都在报道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消息,网上违法犯罪已经成了网络世界和法制社会的一个新热点.
在网络正在普及的今天,网上违法行为已经不仅仅是少数具有专门技术的违法犯罪分子在实施,许多网民都有可能产生网上违法行为.事实上在目前网民人数迅猛增长的情况下,网上违法行为也呈日渐增多的趋势,网民的网上活动已经成为网络法治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我国,网民在网上有机会、有条件、有可能实施的违法行为有:①危害网络运行安全.这种违法行为主要是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②危害国家安全.如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③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如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利益和荣誉,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④危害社会稳定.如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利用互联网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英盛观察(微信ID:newsyingsheng)
拓展阅读: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
第一条 为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加强自律,遏制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通过互联网传播,推动互联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互联网站不得登载和传播淫秽、色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禁止的不良信息内容。
第三条 淫秽信息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性欲,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或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包括:
1、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
2、宣扬色情淫荡形象;
3、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
4、具体描写乱伦、强奸及其他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可能诱发犯罪的;
5、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
6、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以及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
7、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
第四条 色情信息是指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其中一部分有第三条中1至7的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
第五条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信息、电子公告服务以及移动电信增值服务等业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取得合法资格;新闻信息应来源于具有向互联网站提供新闻信息资质的媒体或其他合法的内容提供商。
第六条 不渲染、不集中展现关于性暴力、性犯罪、性绯闻等新闻信息;此类内容须严格控制数量,并不得在多个频道或栏目同时登载。登载这类新闻信息,应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和维护社会公德,确保导向正确。
第七条 登载有关医学医疗、生理卫生、婚姻家庭、人体艺术和与此相关的自然、社会科学信息内容,应建立信息内容的审核制度,做到内容健康、科学,来源合法、可靠。
第八条 不开设或变相开设为不道德性行为和性交易提供便利的频道或专栏;开设交友类专题频道或栏目,应明确说明该栏目的目的、网友行为规范和公布有关法律警示;非注册用户不得在该类频道或栏目张贴信息,对注册用户上传的信息实行先审后发。
第九条 对利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短信息服务系统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的用户,应将其IP地址列入“黑名单”,对涉嫌犯罪的,应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十条 不与非法网站建立任何性质的合作关系;不与其他网站或企业建立违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联盟或协作关系。
第十一条 不以任何形式登载和传播含有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内容的广告;不为含有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或网页提供任何形式的宣传和链接。
第十二条 违反本自律规范的互联网站,应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经劝说、警告无效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有义务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取消其提供相关信息服务的资质。
第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和从业人员均有自觉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责任和义务,自觉接受政府的管理。
第十四条 加入《互联网站信息服务自律公约》的成员单位应遵守本自律规范。
第十五条 《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由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范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互联网协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
2004年6月10日
中国网2004年6月10日
文/英盛观察/资料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