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布告引发关注。布告内容显示,1997年出生的孙某某将隔壁行动不便的68岁邻居当作目标,网购砍刀,意图通过实施犯罪达到被判处死刑的目的。
故意杀人犯孙文静,女,汉族,1997年12月15日出生,高中文化,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2021年10月12日被逮捕,原为无业人员。她与被害人潘根明(殁年68岁)是邻居。孙文静萌生了实施犯罪并被判处死刑的想法后,于2021年9月18日使用其父亲手机在网上购买了一把砍刀。9月27日,孙文静选择了行动不便的潘根明作为犯罪对象。当天18时30分,孙文静在其居住的五层楼道内,趁潘根明不备,使用砍刀连续砍击潘的头部和颈项部,导致潘根明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孙文静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她事先准备作案工具,选择弱势无辜之人,连续砍击被害人要害部位并致人死亡,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故意杀人犯孙文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孙文静未提出上诉。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复核,裁定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孙文静的死刑判决。2025年3月20日,孙文静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