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全国多地密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成为民生领域的一大亮点。截至5月29日,已有重庆、四川、山西、广东等8个省份正式实施新标准,覆盖数千万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分别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根据人社部2004年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截至5月29日,上海以269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领跑全国,北京则以26.4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位居全国首位。
目前全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的省份达到30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广西当前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1990元,暂未跨过2000元大关。不过,据广西人社最新通知,广西2025年有望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2200元、二类2040元、三类1870元;小时最低工资为22.4元、20.7元、19元。
青海省政府决定从2025年5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880元/人调整为2080元/人,增幅为10.6%;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8元/人调整为20元/人,增幅为11%。福建自4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个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265元、2195元、2045元、1895元,平均值为2100元,各档平均值年均增幅4.0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3.5元、23元、21.5元、20元,各档平均值年均增幅4.1%。
广东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该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为25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52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3.7元/小时。2月1日起,贵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2130元、二类1980元、三类1890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22.4元、二类20.8元、三类19.8元。四川、重庆、新疆、山西也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更多省份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好消息已经在路上。湖南、广西等地已发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征求意见通知。例如,湖南省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月最低工资标准档次拟调整为2200元/月、2000元/月、18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档次调整为:22元/小时、20元/小时、18元/小时。相较于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档拟分别增加1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档拟分别增加1元/小时。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显示,《河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相适应,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不低于5%。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中明确,“适当加快提高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原则上所有省份都要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直接拉动低收入劳动者收入增长。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与之挂钩的相关待遇也会相应提升,例如加班费、社保缴费基数等。从宏观角度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增强对低收入群体的物质保障,增加居民的获得感,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国人收入水平与购买力,从而释放国民经济的消费潜力。从企业角度看,能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和效率,进而为企业节省更多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