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奶茶内放药猥亵女子 利用精神药品作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中的男子马某宇从医院骗购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用于非法贩卖,并利用这些精神药品猥亵他人。
2024年1月,马某宇以牟利为目的,使用其父亲和爷爷的医保卡,以代开安眠药为名,在江苏省苏州市两家医院多次欺骗医生开具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酒石酸唑吡坦片、艾司唑仑片和氯硝西泮。1月11日,马某宇明知这些精神药品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向杨某贩卖含有艾司唑仑和唑吡坦成分的粉末1.38克,获利150元。
同年1月29日晚,马某宇在奶茶中添加了酒石酸唑吡坦片和艾司唑仑片,欺骗女被害人邹某喝下。邹某随后出现头晕、昏睡等症状。马某宇趁机在苏州市吴江区某商场地下车库和某小区地下车库对邹某实施摸胸等猥亵行为。当晚,邹某因意识不清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怀疑被人下药后到医院检查并报警。
法院认为,马某宇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和强制猥亵罪,依法应数罪并罚。他在行政拘留期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马某宇有期徒刑一年,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