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关于身份证的新闻成了焦点。据报道四川省一个处于国家“精准扶贫”范围内的贫困户杜辉,因为自己丢了张身份证,名下突然冒出八家公司,这让他承受了巨大的打击。因为当地的扶贫办和他本人取得联系,把他享受精准扶贫政策的资格给暂停了,打乱了他的治疗计划。出院到行政审批局,一问才得知,原来是自己的身份证被冒用了。要彻底消除影响,可能还得通过行政诉讼。消息一出很多人对当事人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时也有人提出质疑,认为由此引发的所有开支都由受害者自己承担,显得很不公平。
看报道一个挺有意思的细节是,受害者老杜去行政审批局咨询,那里的工作人员建议他到法院起诉,寻求司法救济,而起诉的对象正是行政审批局自己。应该说依法走程序的角度来看,工作人员的表现不失专业,因为审批局自己没有执法权,所以必须有法院介入才能进行调查。
而从这起诉讼对原被告的影响上来看,则表现出很大的差距。一方面老杜现在只能借住在朋友家,盘算着去哪借钱支付诉讼的费用,以及弥补彻底胜诉之前的损失,起码眼前治哮喘病这事就要往后拖了;而被告行政审批局则对此习以为常,除了表明一定积极配合调查之外,无意中也透露了一点“全国发生身份证被冒用办公司的情况很普遍”。所以这意思是着急也没用,按照程序来告我们就行了,可见这事对双方的影响有天壤之别。
对于被飞来横祸搞得晕头转向的原告来说,可能会感激工作人员给指了条明路,省得自己到处去瞎撞,可行政部门千万不能把普遍出现的情况看得无足轻重。如今你问任何一个人身份证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个人信息的意义,可是这么重要的信息被冒用,还成了工作人员眼中的“普遍情况”,这事本身就很值得警惕和反思。报道里说受害人名下突然多出这8家公司,经调查它们注册提供的所有身份证、委托书、签名、电话号码,都是虚假资料。不但说明不法分子手段熟练,更显示出各注册经办部门的失职。他们完全被虚假资料蒙蔽,后果则让毫不知情的受害者承担,就算没病也得气出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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