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连云港一法院判决支持烂尾楼购房者退房退款的案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无独有偶,珠海市一名市民购房后也遇到了类似问题。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且逾期未能交房,该市民向法院提起诉讼。珠海市香洲区法院最终判决,购房者的购房合同和房贷合同同时解除,开发商需退还购房款、维修基金、已偿还的房贷本金以及团购费等共计130余万元,并承担未清偿的房贷本息。
尽管法律为购房者提供了权益保障,但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可能因资金问题无法履行退款义务,购房者仍有可能面临既失去房产又无法收回资金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