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共6章144条,涵盖了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执法监督及附则等内容。
此次修订将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纳入管理范围,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办理治安案件的程序规定,为公安机关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以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法律保障。
该法调整了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对于14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执行拘留;同样地,14至16周岁以及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未成年人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这改变了以往这两类未成年人通常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
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对于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的学生欺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同时,强调了公安机关与学校在协同治理学生欺凌事件中的责任。如果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相关部门还会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此外,新法还加强了对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新法规定,对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场所从事有偿陪侍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