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送情妇千万财物妻子本利全追回 法院判决赠予无效。在广东,一名男子与其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另一女子建立了不正当关系,并生育了非婚生子。该男子未经妻子同意,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向第三者及其非婚生子赠送了一栋别墅和508万元钱款等财物,总金额超过千万元。
得知此事后,男子的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确认该男子赠予不动产及508万元的行为无效,要求被告返还房产给原告并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同时退还508万元及利息损失。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