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55岁的男子陈某在果园内使用切割机切割钢材时,未按照消防安全规范作业,引燃了旁边的樱桃树大棚,导致近万元损失。陈某因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调查发现,陈某在进行切割作业时,切割地点距离大棚较近且没有采取物理隔离措施,火星溅射到大棚苫布上引发了火灾。此事件提醒相关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