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阻止男子烧草木灰被打死 书记劝阻遭致命打击!6月18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执行死刑的《布告》在网络上引发关注。《布告》介绍,2023年9月,53岁的罪犯胡某清因违规焚烧草木灰被该村党组织书记蒋某萍劝阻,他多次用锄头击打蒋某萍头部致其死亡。《布告》的落款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
胡某清,男,汉族,1970年10月6日出生于湖南省永州市,小学文化,农民。2023年9月2日16时30分许,他在禁火区域的田地里违规焚烧草木灰,蒋某萍(女,殁年53岁,系该村党组织书记)骑电动摩托车巡逻至此并停车劝阻,但遭到胡某清拒绝。蒋某萍拿出手机拍摄现场画面,并告知胡某清若继续违规焚烧将移交执法机关处理。
胡某清认为蒋某萍不讲情面,持锄头击打蒋某萍头部,致其跌入路边稻田。胡某清仍不解气,继续用锄头击打蒋某萍头部数下,导致她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胡某清逃离现场,次日23时许返回家中表示意图投案,被蹲守在附近的公安人员抓获。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胡某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恶劣,后果及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某清提出上诉,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后下达执行死刑命令。法院于2025年4月29日将胡某清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注射执行死刑。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证实,网传《布告》内容属实,有法院落款和盖章,其他执行细节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