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揭露了今日头条无视监管、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报道称,除发布虚假广告外,今日头条上还存在一种“二跳”广告,首页刊登一个合法的产品广告,但消费者点击进入后,违规广告随即开始,以分层方式展开,这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日头条”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几个大城市发布的广告信息和其他地区并不相同,大城市管得严,只有在二三线管得松的城市,今日头条才会大量刊登虚假广告,观众举报的是否是真的呢?
3月30日凌晨,今日头条对此做出回应,称央视报道涉及的违规广告已被立即下线。相关广告主账户已被永久封停,并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报道中涉及的南宁代理商已被永久终止一切合作。今日头条表示,一直在努力打击违规“二跳”行为。违规“二跳”,本质上是逃避今日头条广告审核体系的作弊行为,该行为不但侵犯了用户和客户的权益,也严重影响今日头条的长远发展。
针对上述风险,今日头条也将采取以下三项紧急措施:对跳转后的广告页面增加弹窗风险提示;开放违法广告用户举报通道;对广告主资质进行再次审查,强化违规广告的机器巡查力度。
互联网广告套路越来越深
事实上,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中,明目张胆者少了,瞒天过海者仍有不少,只是形式更具隐蔽性、包装更有欺骗性。一篇养生文章,可以堂而皇之将普通食品吹嘘成具备保健功能或药效;一条短视频,可以频频闪现信用卡套现、假学历招生等画面字样;推荐攻略、论坛回帖等,与促销信息、广告软文之间的界限日渐模糊,无孔不入又难以甄别。
从自媒体文章到新闻推送,从视频网站到网络游戏,用户主动接触不同的互联网媒介,却也自觉不自觉地回避广告。互联网广告要让更多用户“注意到”,伪装得“不像广告”成了一条“捷径”。为此,一些广告主、广告经营发布商、代理商,有意无意忽视把关审核,想方设法“包装”互联网广告,套路越来越深。
形式“借筒发声”,依托微博动态、朋友圈分享、公众号文章等;内容“借鸡下蛋”,先做好新闻热点的吸引、心灵鸡汤的铺垫,再以“神转折”推介商品;运作“借力发力”,有的假借新闻资讯之名不按规定标注广告标识,有的以低俗出位画面博人眼球、诱使点击等等……
治病需找病因,更需除病灶。目前,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已采集发布广告信息10.6亿次,发现违法广告23万条次,上报违法案件线索4740批次。要想让网络违法广告“泥石流”真正化作“清流”,技术监测仅是第一步,下阶段监管部门还需在监控广度、识别精度和整治力度上多管齐下,组合出击,形成长效。
互联网广告今后将受更严格监管
2月9日,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2月-3月底,根据整治工作重点,结合本地互联网广告市场实际,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督促互联网平台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
4月-10月底,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会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约谈、检查。公布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工商总局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和统一指挥调度,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
11月-12月10日,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总局。工商总局组织督查,对工作开展有力的地区进行表扬。
多省市加紧落实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
2月24日,扬州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三项工作:
1、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工具和手段进行宣传,鼓励公众监督参与,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和社会舆论环境。建立重点互联网媒介联系点制度,采用签订承诺书、召开座谈会、约谈会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加强广告发布前警示教育,促进互联网行业自律。
2、密切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和协作配合,对全市发布互联网广告的各类媒介进行梳理,明确工作责任,开展专项检查,探索成员单位之间实行联合执法、联合惩戒。
3、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测,突出查办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大要案件,从重从严查处严重违法的互联网广告案件,曝光典型案件,树立执法权威。强化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100%公示。
3月6日,福建省工商局印发《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会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约谈、检查,公布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
3月13日,苏州市工商局结合辖区实际,积极谋划部署,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突出治理互联网金融广告,进一步净化互联网广告市场,重点整治五类互联网违法广告:
1、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
2、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3、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4、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5、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
3月15日,黑龙江省工商局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政策解读》,黑龙江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将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系统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
1、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
2、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3、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4、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5、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
3月22日,广东省工商局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四项要求:
1、构建互联网媒介主体的监管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定辖区范围内重点监管的互联网媒介主体,及时充分掌握互联网媒介主体经营资格的相关信息。以地级市为单位,建立起本辖区范围内互联网媒介主体的监管数据库,明确监管数据库的内容,建立数字化的监管数据库,加强对监管数据库的动态管理,将监管数据库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及今后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的基础工程。
2、加强监测检查,及时发现处理违法互联网广告。落实属地监测职责,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处理违法互联网广告。在广告监测检查方面,主要依托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进行监测,做到100%查看、100%处理、100%反馈;对纳入监管数据库的互联网媒介,落实属地广告监测职责,结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对重点互联网广告媒介主体的监测检查,做到线索100%核查、违法广告100%查处。在线索处理方面,要依法认真核查,在规定时限内决定是否立案;收到投诉、举报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3、强化执法办案,综合整治违法互联网广告。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信用监管等手段,形成有力震慑和综合整治。高度重视广告导向监管。一旦发现涉嫌违反广告导向相关要求的违法广告,要从严从快查处,避免引起不良社会影响。加大互联网违法广告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加强信用监管。做到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100%公示,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主动加强与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执法协作。广告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宣传总结。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2018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综治考评考核范畴,广东省工商局将组织督查,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各地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指导当地广告、网商等行业协会,以及重点媒介开展公益宣传,提高互联网媒介的守法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关于广告跳转
这种广告跳转,主要是逃避监管规则。第一跳的广告可能是通过审查的,第二跳则指向违规广告,成功逃避了监管系统。这种行为可能是违规的经营者在做,也可能是黑客入侵或者网络劫持。但第二层内容肯定是违规操作的,内容应该是由广告主提供的。移动客户端等通过内部流程加强是可以监测到的,也能通过制度来解决。至于,每个人看到的广告不同,与客户端的个性化推荐相关。
按照2015年新修订的《广告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需要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电子信息发送的广告,将不止局限于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电脑软件、手机应用等都符合这个规范,尤其应该符合“一键关闭”的规定。对无法“一键关闭”、未经允许擅自发送、不标明拒绝接受方式的广告,广告主应受到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已经发现违法广告不加以制止、删除的相关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