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深圳融资城,我之前一点都不了解,尽管网上有不少关于它的信息。凡事,不关注,就不会去了解。而我,之前委实没有关注它的理由。所以,当日前有微信朋友与我说及深圳融资城时,我居然以为是一个新生事物。
出于对“新生事物”的好奇,我不禁在网上搜索了一下,顿然发现,我以为的“新生事物”,居然是一个老掉牙的“故事”!
网上信息显示,董铭,又名董育铭,早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经过多年打拼后,于2009年创办融资城网络平台,但这个项目没能行稳致远。2016年1月19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突然将董育铭刑事拘留,当时涉嫌的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对此,人们不禁要问:深圳融资城暴雷都已经五六年了,为什么现在还有人会耿耿于怀呢?
昨天,有几份材料到了我的手头上。我从这几份材料中发现,当年参与融资城投资者众多。依照法院认定,董铭等28人,利用融资城项目,先后累计向5240人非法集资了人民币49.45亿余元,被认定的集资诈骗数额为16.3亿元。这其中参与投资的人,有不少是老年人(年龄均超过60岁 )。这些老年人身份复杂,涉及到各行各业的人。诸如,有退伍复员军人,有海外侨胞,有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等等。这些老年人在材料中反映,深圳融资城自2016年1月暴雷后,他们至今没有拿到分文投资返还款。他们表示,当时把养老钱、看病钱、退伍安置费等全部积蓄,都投了进去。没有想到的是,居然在一夜之间血本无归,一贫如洗,导致如今生存困难,绝望极了!
曾经是深圳市互联网金融之标杆企业
我了解到,深圳融资城曾经是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之标杆企业,时任科技部部长万钢和时任深圳市委书记许勤等多名高官,当时均调研过深圳融资城。即使是在暴雷的前几个月,时任山东省海阳市副市长纪刚还率领多个部门领导,远赴深圳融资城考察,广东亦有领导陪同。考察结束后,还就如何利用融资城服务通系统,高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提高政府招商效率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融资城”是国内较早从事P2P业务的公司之一。2009年9月,融资城与其关联公司盘古资产,一共注册了4个包含“长江实业”字样的中文域名后,被李嘉诚旗下的香港长江实业公司投诉侵权。双方几经交战下来,融资城开始被更多人知道,赚足了名气,并很快巩固了业内地位。从此,融资城立志打造深圳中小企业投融资网络平台。
融资城的商业模式很简单,就是在自己的网络平台上发布一些投资项目的资产包,告诉投资者能得到较高的年化收益率,投资人的资金会进入融资城的监管账户。如果有人用钱的话,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融资城靠此赚些手续费。
融资城的产品只有一个,即服务通系统,平台注册用户又叫网主。早期,由于融资城没出过问题,用户一度高达40万人。
经过了几年运作后,融资城于2013年9月对外宣布要完成上市。从2013年开始,融资城先后迎来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著名足球教练米卢等人。2014年5月,融资城在媒体上发布要赴美上市的消息,并聘请原《正大综艺》主持人程前做上市发言官。2014年6月14日下午,时任科技部部长万钢、时任深圳市长的许勤等一行,来到融资城视察,并就金融科技自主创新、科技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展开深度调研。2015年1月14日,当时深圳市南山区副区长纪震(已判刑)、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局长胡芸、副局长姜波一行,调研融资城,并深入了解网络系统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情况。
然而,到了2015年11月,融资城连工资都发不出了。2016年1月19日,创始人董育铭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而被刑事拘留!
受害人诉说乱象和遭遇
我手头上的材料显示, 经法院审理判决认定,投资受害人 的经济损失共计为16.3亿元。他们之所以选择在该平台投资,是因为在当时深圳融资城既有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又有很多各级领导频繁前往考察调研,而且深圳市把融资城树为互联网金融的标杆企业。所以,他们对于深圳融资城的金融业务是否具有合法性,从未有过质疑。
融资城暴雷后,法院对被指控参与金融诈骗的融资业主王树春作了无罪判决,理由是:王树春是在2013年8月通过深圳金融办告知,才知道深圳融资城不具备任何金融从业资质,因此没有证据能证明王树春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投资受害人认为 ,深圳金融办早在2013年8月前就明明知道深圳融资城不具备任何金融资质、一直非法从事着互联网金融业务,存在着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作为金融职能部门,深圳金融办没有及时对融资城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融资城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受害者越来越多!
我手头上的材料还显示,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曾委托第三方做出了一份《审计鉴定报告》,该报告里投资受害人的名单和数额与事实存在很大出入,有些真实受害人的名单及受损数额,并没有出现在该报告里。而在刑事案件【(2016)粤03刑初758号】庭审期间,法院合议庭没有采信且刻意回避了这个事实。
材料指出, 《一审刑事判决书》没有认定明确的投资受害人名单和受损数额;没有认定 28名被告人的非法所得数额;没有融资方数十家欠款企业的具体名单以及欠款数额。上述问题导致执行难。执行法官明确答复:在审执分离的今天,就是再过十年我也无法执行!
投资受害人认为,该 案应该发还投资受害人 的款,由四个部分构成:账上的 1.22亿现金;已扣押在案的资产变现;28名被告人的非法所得;融资企业的欠款。
但是,因为有关法院没有做出投资受害人 的名单和受损数额的裁判,导致第一部分账上 1.22亿现金至今无法分配;已查封扣押在案的土地、房产、物品以及欠款企业的股权等,有关法院至今没有拍卖变现;28名被告人的非法所得,有关部门至今没有展开追缴。
材料还指出,《一审刑事判决书》明确赃款由公安机关负责继续追缴。遗憾的是,当初扣押在案的赃款是1.22亿,六年后的今天依然是1.22亿!
为此,投资受害人希望能够由 深圳市政法委成立融资城案专案组,统一协调、部署并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切实的执行方案,推进执行开展,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2022.9.20.上午.于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