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影响评价是对城市土地开发或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的项目可能对城市交通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定量评估并制定解决方案的过程。
交通影响评价是预测土地开发特别是大规模商住设施建设所诱发的交通需求,主要是分析由此导致的交通量增加及项目周边道路的拥挤程度和环境负荷的变化。 交通影响评价是2011年9月1号开始执行的,收费为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一、分析对象
1、非交通设施项目的建设规模和项目开发性质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1)非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在城市中心区或交通敏感的区域,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下同);在中心区外围的市区或交通相对宽松的地区,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
(2)非交通设施项目的开发性质:使用性质及开发规模发生变更;小区规划;在城市重要干道两侧的开发和改造;重要的公共建筑;产生交通量变化大的其他或临时用途建设项目等。
2、城市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均须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3、交通影响分析应在项目报建审批阶段进行。但当非交通设施项目的建设规模超过规定标准的8-10倍,或建设项目属于大型交通设施,或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开发项目,在项目的选址、立项阶段需进行初步的交通影响分析。
二、分析内容
(1)交通影响分析的主要内容至少包括:分析范围确定;现状交通分析;交通量预测;交通影响评价;改进措施;结论与建议。
(2)分析范围确定:分析范围应包括拟建项目对道路交通产生显著影响的区域。一般情况下,应选择拟建项目所在的由城市主干道围合的区域。对于需在立项阶段进行初步交通影响分析的项目和对交通影响较大的项目,分析范围应适当扩大。
一般来说,交通影响评价的侧重点应放在制定切合实际的改善措施以使建设项目对外部交通所产生的影响尽可能地减小和明确界定开发商对此影响所应承担的市政设施建设义务两个方面。为使城市建设与交通协调发展,一方面应考虑新建或改建项目在路网交通流量自然增长的情况下对交通设施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应具体分析这种影响在未来路网交通流量中所占的比例,使项目的控制在合理的规模内,做到既能使交通设施承受这种影响,又不妨碍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三、影响评价
是指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消减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
交通影响评价是研究新建项目或城市土地利用变更对交通的影响,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是:评价和分析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新增的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从而,在满足一定服务水平的条件下提出对策,减小项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缓解项目产生的交通量对周围道路交通的压力。
四、那些项目需要做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1.停车泊位数超过100个的医院、超过200个的场馆与公园(停车泊位数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建机动车标准测算)
2.单独报建的中小学校项目;
3.长途车站、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及第一区的加油加气站(含改扩建)项目;
4.用地面积超过100亩的物流、工业项目;
5.需在城市主干道及以上道路一侧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的建设项目;
6.涉及交通需求可能增加的规划调整项目(改变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
7.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其他项目。
五、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按下列情形实行分类管理
(一)核提规划条件阶段交评
规划条件申请方在申请核提规划条件时应提交已审定的交评意见,规划管理部门以交评意见为依据之一核提规划条件。
核提规划条件的交通影响评价应主要对项目开发程度(对交通的影响)、项目开口、项目用地内各类交通设施配置要求等提出交评意见。如果商业建筑面积可能大于等于成规办[2011]202号文件第二条启动阀值2倍以上的项目,还应要求在方案阶段在细化交通影响评价。
(二)规划调整论证阶段交评
涉及用地性质调整或容积率调增的项目,应在其调整论证阶段同步进行交评,交评意见应作为调整论证的条件之一。
与用地性质调整或容积率调增论证同步进行的交通影响评价,应重点对拟调整事项(对交通的影响)、项目开口、项目用地内各类交通设施配建要求提出交评意见。
(三)项目方案阶段交评
商业建筑面积大于等于成规办[2011]202号文件第二条启动阀值2倍以上的建筑项目,还应在方案阶段同步进行交评,交评意见作为方案审查的依据之一。
方案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不改变已核发的规划条件。主要针对建设项目具体的交通设施配建、交通组织方案进行评价。提出相应优化措施作为交评意见。
(四)简易交通影响评价
对距离城市主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一个街坊以上需作交评的建设项目、拟在城市主干道及以上道路一侧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的较小建设项目,可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交通、公安交管部门研究提出交评意见。
六、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调查分析项目建设前交评范围内的交通量及交通设施服务水平,分析项目投入使用后的交通量及交通设施服务水平的变化,并提出具体的应对方案,使交通状况不恶化。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应包含文字说明和图纸两个部分,各部分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文字说明应包括:
1、概况
(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总平面规划、建设时序等);
(2)建设项目目标年的确定;
2、建设项目影响区域现状及规划情况(包括土地利用、城市道路等)
3、交通调查
(1)交通调查主要是获取评价区域交通量现状数据,分析主要路段、交叉口现状饱和度。调查时段一般不少于连续3日的早晚高峰,早晚高峰时段一般按城市交通规划确定,特殊项目由市规划局商市交警支队确定。
(2)应说明评价区域内的现状交通情况,包括道路名称、道路等级、横断面形式,交通设施设置及交通组织形式、主要交叉口技术参数、交通信号、公交线路、站点和换乘点等;
4、交通预测
(1)预测目标年建设项目交通发生、吸引、分布与方式划分及交通量分配;
(2)预测分析目标年周边道路背景交通量,背景交通量一般按城市交通规划确定;
(3)研究范围一般为与拟建项目相邻主次干道的围合区域。对于重大项目或位于交通敏感区域的项目,交通影响研究范围应适当扩大。在Ⅰ类区应包括建设项目新增交通量超过道路通行能力的5%以上的主次干道;在Ⅱ类区应包括建设项目新增交通量超过道路通行能力的10%以上的主次干道。
(4)目标年城市路网应以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时的城市路网为准;
(5)分析建设项目交通量与城市路网的叠加效应。
5、交通影响评价
(1)分析建设项目对城市路网的影响程度;
(2)评价建设项目出入口及内部道路交通组织合理性;
(3)评价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的数量及位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评价。
6、结论和建议
(1)结论应包括:建设项目对城市路网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出入口位置、内部交通、配建停车泊位的评价结果;
(2)建议应包括:可接受的交通设施、总图布局的改善建议,相应的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与管理要求,分步实施计划方案。